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足协官方:不允许俱乐部公开指责裁判工作 遇争议判罚可在24小时内提交申诉

05-03
中国足协官方向各职业俱乐部印发《中国足球职业联赛俱乐部申诉办法(试行)》,规定了新赛季俱乐部就争议判罚问题提交申诉的各项流程与规则。

3月25日晚,中国足协官方向各职业俱乐部印发《中国足球职业联赛俱乐部申诉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“本办法”),规定了新赛季俱乐部就争议判罚问题提交申诉的各项流程与规则。

本办法表示,当参赛俱乐部球队对比赛中裁判员的关键判罚存在异议时,可在比赛结束后24小时内向中国足协裁判部提出书面申诉,逾期不再受理。

本办法同时指出,申诉结果不作为更改裁判员临场判罚决定及比赛结果的依据。

此外,所有参赛俱乐部不得在公共场合发表对联赛裁判工作的负面评价,更不允许公开指责裁判工作,所有相关申诉内容俱乐部不得对外发布,如需对外发布,由中国足协统一安排,违者取消申诉资格。

以下为《中国足球职业联赛俱乐部申诉办法(试行)》全文: